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學校名稱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工作地址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職稱

徵求 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教師乙名

工作性質

 1. 大學(含專科)需為化工、材料或其他理工科系畢業。

 2. 應徵時,必須已經具有博士學位證書者,並請於106年3月3日前
   (郵戳為憑),將以下資料:

  • 新聘教師資料表和工學院新聘教師資格檢核表(詳如本公告附加檔案)。
  • 大專、碩士及博士學位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認證之文件)。如係國外學歷者且未具擬任職級教師證書者,須再附:
  1. 修業情形一覽表:本校人事室網頁→分類清單→表單下載→升等與審查→各系院外審表格→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網址:http://personnel.kuas.edu.tw/files/15-1009-14278,c197-1.php
  2. 入出境紀錄
  3. 畢業證書及最高學歷總成績單需有駐外單位驗證
  • 已具助理教授級以上(含)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影本。
  • 大專、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
  • 博士論文(未具教師證者,特須備此項資料以便外審)及5年內通訊或第一作者之著作全文(期刊若尚未出版請附接受函)。
  • 推薦信函兩封(博士畢業3年內者,其中一封需來自博士班指導教授)。
  • 一年以上業界相關專職工作經驗之證明(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104年1月14日公布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者,不在此限)。

 3. 逕寄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化學工程
     與材料工程系,並註明應徵專任教師(應徵者所寄之資料恕不退件,請
    自行備份)。

 4. 必須能教授化學工程或材料工程基本科目者且需協助系行政工作三年

 5. 本校新聘教師需於應聘後八年內升次一高職等,否則不續聘(專任教師
    相關規定,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法令規章)。

 6. 本次教師甄選正取1名,備取2名。

學校連絡人資訊

聯絡電話:(07)3814526轉5101 楊青原先生  

本系址:http://www.che.kuas.edu.tw/

 



中國材料科學學會 © 2016 Meterials Research Society Taiwan